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(DMS)的监测标准涵盖生理与心理状态监测、分心与疲劳状态识别、系统性能与鲁棒性要求、法规与安全评级标准等多个方面,具体如下:
一、生理与心理状态监测标准
生理状态监测
眼动追踪:通过摄像头捕捉驾驶员眨眼频率、瞳孔变化、视线集中度等指标,判断警觉性。例如,长时间闭眼(1-2秒)可能被判定为微睡眠事件,持续闭眼≥3秒则视为睡眠状态。
心率与呼吸频率:监测驾驶员生理指标,若心率偏高或波动明显,可能暗示生理状态不稳定,系统需及时发出预警。
心理状态评估
语音与面部表情分析:通过麦克风和摄像头识别驾驶员情绪变化(如焦虑、愤怒),这些情绪可能干扰判断力。
微表情探测:利用AI算法分析面部微表情,推测驾驶员潜在情绪状态。
二、分心与疲劳状态识别标准
分心状态定义与分类
瞬态分心:驾驶员对驾驶任务的关注度暂时降低,但能立即恢复(如短暂看后视镜)。
非瞬态分心:驾驶员保持注意力的能力部分或完全丧失,且在驾驶过程中无法恢复(如长时间使用手机)。
具体行为分类:
猫头鹰式移动:头部转动带动视线转移。
蜥蜴式移动:仅通过眼珠移动转移视线。
长时间分心:单次视线偏离前方道路3-4秒。
短暂分心:30秒内累计视线偏离10秒。
手机使用:反复看向手机导致注意力分散。
疲劳状态识别标准
卡罗林斯卡嗜睡量表(KSS):当驾驶员困倦程度达到KSS等级≥7时,系统需发出警告。
闭眼时间阈值:短暂闭眼1-2秒为微睡眠,≥3秒为睡眠状态。
反应迟钝判定:收到分心警告后3秒内视线未回到前方道路,或双眼闭合时间≥6秒。
三、系统性能与鲁棒性要求
检测性能指标
检测延迟:系统需在规定时间内(如1.5秒内)发出报警信息。
检出率与误报率:在单眼或双眼可见条件下,疲劳检测检出率需满足要求;头部检测正确时,眼睛开度监测和视线追踪误报率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。
全天候适用性:系统需在白天、夜间、雨雪、黄昏等不同光照条件下正常工作,支持驾驶员佩戴平面镜、花镜、近视镜、太阳镜等常见眼镜。
鲁棒性要求
抗干扰能力:系统需抵御光照变化、迎面大灯等环境噪声干扰,确保探测性能稳定。
活体检测:支持抵御照片、视频、3D模型等非活体攻击,确保检测准确性。
四、法规与安全评级标准
欧盟法规要求
(EU)2021/1341DDAW:要求车辆监测驾驶员疲劳状态,并在必要时发出警报。
(EU)2023/2590ADDW:扩展对驾驶员注意力分散的监测要求,强调识别多种分散注意力行为。
UNECER171DCAS:关注驾驶员监控系统整体性能,包括脱手、脱眼、疲劳、注意力分散等状态监测能力。
Euro-NCAP2026:安全行车总分100分中,DMS占30分,测试内容与ENCAP2023一致,进一步提出鲁棒性要求。
中国法规要求
规定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,包括监控驾驶员注意力分散、头部姿态异常及异常驾驶行为。
工信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:要求L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具备检测驾驶员脱离驾驶任务的技术措施。
五、系统激活与响应标准
系统激活条件
直接式DMS:车辆以不低于10km/h的速度向前行驶时,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;或车辆以不低于10km/h的速度累计行驶不超过1分钟后,系统开始测量驾驶员状态。
间接式DMS:车辆以不低于65km/h的速度向前行驶时,系统必须处于激活状态。
车辆响应要求
分心与疲劳干预:当车辆行驶速度≥20km/h时,系统需在驾驶员被判定为分心后立即发出视觉、触觉和/或声学报警;被判定为能力受损、睡着或无反应后,需立即发出更高紧迫感的警告。
干预策略:包括改变前向碰撞预警(FCW)灵敏度、车道辅助(LDW)灵敏度,或采取降低车内空调温度、在导航系统中提示服务区距离等应对措施。